人民网南京4月24日讯 针对有媒体质疑陈光标承诺所捐的项目多掺水份的报道,陈光标今天向人民网记者表示:“这些报道严重歪曲了事实”,并通过人民网就这些质疑一一回应。
陈光标的回应如下:
1、关于天岗湖乡老年活动中心的产权
不实报道说产权人是陈景标,实际产权人是泗洪县天岗湖乡老年活动中心,有产权证书为证。到目前为止,活动中心一直免费开放,所有维护费用、管理费用、清洁费用都是由陈光标个人承担,陈光标多次找乡政府洽谈移交事宜,但是由于运营费用比较大,移交不出去。
2、关于农贸市场的产权
不实报道说农贸市场的产权人是陈景标,实际产权人是泗洪县粮食购销公司,陈光标于2006年出资100万元把它租来,2007年进行了建设,建成后于2008年底移交给了天岗湖乡政府,有乡政府的接收证明为证。
移交前的所有水电费、清洁费、管理费都是由陈光标负担,从未向商户收取过任何费用。
3、关于2010年海地地震的捐款
海地捐款共40万,是通过江苏省慈善总会捐助的,有江苏省慈善总会的发票一张和证书一张为证。
4、关于智利地震的捐款
智利捐款100万元,是通过江苏省慈善总会捐助的,有江苏省慈善总会的发票一张和证书一张为证。
5、关于光彩事业的捐助
陈光标向光彩事业捐款1000万元,有江苏省光彩事业基金会的发票十一张和证书一张为证,用于西南抗旱和舟曲抗震救灾。
6、关于捐赠修建紫金山登山道
已经完全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有捐赠协议和收款收据可以证明。
7、关于2010年西南抗旱的捐助
陈光标个人在西南抗旱中共捐助1200万元,有发票八张和证书四张为证。陈光标从来没有否认其他人的捐赠。
8、关于玉树地震的捐款
陈光标个人在玉树抗震救灾中共捐助1932万元,有发票两张和证书一张为证。陈光标从来没有否认过其他人的捐赠。(宋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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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到现在,一直关注着陈光标先生的消息。也看了网上的一些评论,绝大多数的网友都支持他,但也有极少数的媒体如中国经营报,华夏时报在质疑他,抨击他。现在他已经就质疑做出了回复,我在欣慰之余,又非常感慨,在咱们国家,不要说像陈光标这样常年坚持用自己的血汗钱助人,慈善,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做一个好人,做一件好事,怎么就这么难呢?为什么好人却很难有好报?
这次陈光标拿出了发票和证书回应,可是在很多时候,是没有收据的。这一点我很替他担心。如在汶川大地震时,他除了率领着工程车和工人一起救灾外,还拿着巨额的现金直接送给了灾民,他在很多场合都喜欢用这种方式,而不是经过红十字会等机构。
在中国,比陈光标有钱的还有很多,可有又多少大老板在慈善方面像他这样慷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