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药家鑫。然后?(猜猜他会有几条命)
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
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
498.5元。
----新华网西安4月22日电
药家鑫「激情杀人」案的宣判,似乎终于让纷纷扰扰的「该不该死」的争论
平息下来,不过这四万五千元的赔偿判决,和当初涌动的号称百万买命的谣言比
起来实在相差太多。
实在让人生疑。
别的不说,一般建筑工地上一起人命事故,没有十万以上是放不平的。难道
说一个哺乳期的妇女的性命,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的赡养,连五万元都不值?
而药家似乎也不应该是没钱之人,能让子女从小学习钢琴,并让其拥有一部
小车的家庭,哪怕再像新闻里宣传那样清贫。五万元能拿得出手?把肇事汽车卖
了也不止啊。
再联想到药家,能够惊动中央各大媒体联手做专题,能够动员全系同学为其
做「保命」评语,能够动员法律教授做死刑废除之辩。
这背后的水……真深。
作一下无责任猜想:
死刑,是必须要判的,因为「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钱,是绝对不会多赔的,谁叫你家大人不同意调解?
人,会不会死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
因为这个社会太黑了,你知道的。
猜猜他会有几条命?
可能之一:
一审死刑+低价赔偿
二审死缓+高价赔偿
[ 本帖最后由 lala6a 于 2011-4-23 10:2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