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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具有中国特色的律师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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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国特色的律师的悲哀

  在中国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最终绝对定案的是法庭裁决者(
法官)。

  中国的律师是忽悠当事人,外国的律师是利用文化习俗忽悠法官。

  中国出现法律纠纷,只要双方当事人向法院陈诉事实经过(真假无所谓,能
当上法官都不是二百五,99%的律师都忽悠不了,你能忽悠倒法官,你肯定不
是一般人了,应该是接近于神的人了),或者一方请律师或者双方都请律师,最
后的判决结果相似度是99%。

  这个不是中国律师无能,而是制度决定的。这未尝不是中国律师的悲哀。

  中国社会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很多退休的老法官或者很多有一定审判资
源的法官都去开律师事务所。为什么?因为但凡接触法律条规超过5年的人员,
都会用文字技巧来忽悠当事人。事实上中国人的基础法律知识很是文盲,还有政
治文化灌输的一种总是渴望青天大老爷的畸形心态。当利益被别人侵害,总是希
望追求能还原事实真相的高价律师,其实你只要向法院陈诉事实经过就可以了,
法官一定会还你公道的(当然了法官不是神,判决结果也是侧重于证据兼顾习俗
,组成新事实真相)如果遇到贪官,你就是找再好的律师也没有用。

  当然了,律师不是完全没有用处的,如果你从事犯罪行为,如何撒谎,如何
逃避重罪,身边有个高级律师是很好的一件事。作为普通老百姓,你只需要翻一
遍法律书,权利被侵害基本就可以自己打官司了。

  律师也和艺术家一样,讲究的是天赋,考虑中国法官裁决权的高度集中,9
9% 的律师没有任何价值,他的价值不是帮你打官司,而是忽悠当事人的钱,不
过花钱买个心里安慰也是件惬意的事,毕竟99%的喜怒哀乐来自于精神而不是
物质。基本能在法官面前能把无理说成有理让法官信服的只有1%,但是有能力
又愿意帮你脱罪的律师只有10%,这10%恐怕普通家庭倾家荡产也请不起,
当然普通家庭也不会触犯那么严重的法律条例。有天赋和能力中90%的律师是
愿意扮演包青天角色的,这种高标的还原栽赃案件既可以赢的金钱和口碑,又可
以满足自己的良心和普通人赞赏的。

  当然了,悲哀的职业太多了,警察,医生,官员都是如此。悲哀的行业像:
私募基金,个体户,小公司。

  说点让普通人有共鸣的「小」现象,公交上年轻人如果不给老年人让座,自
己内心总会有一些煎熬,但是如果因为你不给让座而被告上法庭,你是否会觉得
心虚呢?其实,不让座是你的权利而不是义务,让座是你的美德。为什么会心虚
,因为99。99%的人分不清自己的权利,义务,责任,道德,(如果你真的
很累那么你就要理直气壮不去让座,如果你不累还是去让座吧,毕竟这是一个美
德)这是一种社会教育的缺失,而不是大家错误——因为全世界都是无罪推论(
包含中国)。中国传统文化有罪推论的潜意识是为了遏制犯罪,而不是用来遏制
人权的行使。

  分清楚传统文化的道德底线和法律条规底线是现在社会人民的基本素质。中
国传统文化的底线大部分要高于律法。但是绝大部分人是没有了解中国传统文化
的精髓。往往纠纷会出现传统和律法不相容的情况。其实中国毕竟是全世界排行
第一的文明国家,而且还是礼仪之邦,传统文化可以说是100%包容律法的。
教育工作者误人子弟的太多,所以优良传统的迷失正是让这个民族汗颜。

  PS:在中国有个潜规则,有钱请律师不如拿钱贿赂法官了。


[ 本帖最后由 TIANLEI 于 2010-11-26 10: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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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为中国,普通居民的维权过程:
法官责任太大,工资太低了,而且低的离谱。而中国99%的律师收费太高,作用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这种现象的存在就是中国居民基础法律知识的缺失。花几千块找个不入流的律师给你上一堂法律课,实在太奢侈了。

中国教育工作者逐名逐利心太重,小的来看是不道德,大的来看是祸国殃民,实在是中国优良文化的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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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IANLEI 金币 +2 回复认真,鼓励! 2010-11-2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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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学法律 表示无意进入律师这一行业
用同学的话说:哥就是冒着秃头的风险,学了一坨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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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不清楚其中的状况

但单从LZ的讲述来看,如果事实如此那中国的社会还有一点公正而言

前提是法官能独立做出公正的裁断,律师的辩护仅为参考

坛子里高人很多,求更多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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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俺是碰触了政治底线了,不好意思斑竹,给你添麻烦了。
总之我们天朝是人治党治,不会是法治就是了。律师只是为了粉饰法治而需要的道具罢了。当然也可以成为敛财的工具。
总之别对咱们这儿的律师职业抱有神马职业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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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jjjffff 于 2010-11-26 17:06 发表
看来俺是碰触了政治底线了,不好意思斑竹,给你添麻烦了。
总之我们天朝是人治党治,不会是法治就是了。律师只是为了粉饰法治而需要的道具罢了。当然也可以成为敛财的工具。
总之别对咱们这儿的律师职业抱有神马职 ...
中国是政治文化搭台,传统文化唱戏。你潜意识认为政治主导法律其实是不对的,中国目前确实是法制社会,是唯法不唯人,兼顾政治影响和传统传承。

按照任志强的话说,是制度的腐败。我是很赞同的。你之前的回帖明显在恶意诋毁薄二公子。二公子的意图其实是向司法界传达一种信息,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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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司法真正的独立了,律师的作用才能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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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hangshigu 于 2010-11-26 22:25 发表


中国是政治文化搭台,传统文化唱戏。你潜意识认为政治主导法律其实是不对的,中国目前确实是法制社会,是唯法不唯人,兼顾政治影响和传统传承。

按照任志强的话说,是制度的腐败。我是很赞同的。你之前的回帖明显在恶意诋毁薄二公子。二公子的意图其实是向司法界传达一种信息,司法独立。 ...
你的说法明显让我感觉到你是体制内的人。老兄你大概不是公务员就是事业单位的,呵呵,纯属瞎扯,莫在意。不过我的回帖已经被斑竹屏蔽了,你是怎么看到的?
你所谓的唯法不唯人,兼顾政治影响和传统传承,这句话,在天朝实在有太多案例可以做反证了。若中国真的唯法而治,这些事情是绝不会发生的。你既已说了兼顾政治影响,其实就是承认不是法治。所谓兼顾政治影响,范围、程度实在可大可小,太模糊太暧昧,判10年也可以、判1年也可以、判缓刑也可以,包括整个审理、采证等等过程,都在领导的掌控之下,既如此,法治不过是幌子,实际还是为领导服务。这也是行政长官和党内领导可以管理政法的一些端倪,譬如市长市委书记是可以轻易左右下属公检法。天朝的下任领导人在HK也说过,公检法要通力合作把事情办好,余皆可不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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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楼 的帖子

另外,bo二公子的做法实在看不出传递的是司法独立的信息,只有浓烈的干预司法的欲盖弥彰。毕竟天朝的司法独立,最大的问题是政法不分,而不是因为哪个律师无良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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