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k0000 2011-4-22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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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k0000 2011-4-22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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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k0000 2011-4-22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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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nothing 2011-4-22 16:07
我觉得死刑是应该的,性质太恶劣了。一般人根本都不会这么做的,还有这案子民愤太大,不判死刑容易让人怀疑司法公正性
389880900 2011-4-22 23:30
药家鑫十恶不赦,罪不容诛这是事实。但是,教育机构、党政部门,不借此应该反思一下吗?这人中极品炼就的原因,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偏差,导致了当今之中国人渣遍地,衣冠禽兽横行以致屡禁不绝,人伦尽丧呢?到底谁该为药家鑫的嗜血负责,谁来安抚药家鑫恶行带来的巨大社会创伤?谁给死去的受害者公理跟慰藉呢?
不要觉得钱是万能的,也不要觉得受害人家属是得理不饶人的,法律就是靠这些不向金钱低头的人而往前推进的。
mapidou 2011-4-23 10:42
下面我针对挺药的几大理由作出回应
1.药家鑫不是有预谋的杀人,是激情杀人
这个不想多做解释了,不懂激情杀人的概念现在可以百度一下,药的行为不足以构成激情杀人的条件,他不是有预谋的杀人,但绝对构成了故意杀人
2.他还只是个涉世未深的孩子
药家鑫今年21岁,不是1岁,他是一个足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成年人
3.他还有大好的前途,为什么不能网开一面
需要让你们明白的是,大好的前途要自己去把握,他或许有前途,但这不是他可以逃脱法律制裁的理由,是他自己断送了自己的前途,不是有人故意要毁掉他的前途
4.他还那么年轻,就要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年轻的生命逝去吗
他年轻,张妙也不老,21和26差别没有多大,你们可惜他的生命,但你们却把张妙的生命视为草芥
5.即使他死了,张妙也不能复活
这句话就能反映出你们的目光有多短浅,法律、惩罚,为的是什么,不是为了惩罚犯人而去惩罚犯人,而是为了给予其他人以警示的作用,如果药不死,我不知道以后社会上的人还会对别人的生命保持几分的尊重,这个社会缺乏的就是这种觉悟,对他人生命尊重的觉悟
6.为什么我们不能去宽恕一个已经认错的人
一些事情,做了就无法挽回,即使你弥补的再多,药的性质已经不能用恶劣来形容,这可以说是对我们道德底线的一次挑战,这样的罪过,是无法弥补的。况且,口口声声说宽恕的人,你们没有资格说出这两个字,唯一有这个资格的,是张妙的家人,你们所谓的仁慈,是建立在张妙家人的痛苦之上
7.从轻处理,他出来还可以为社会做贡献
贡献谁都可以去做,仅仅因为这个人的使用价值就无视他的一切过失,那这个社会的体制将会完全倒塌,不要强调这些价值方面的原因,现在我们讨论的是道德,是法律,则个时候,道德是要在价值之上的,而法律,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凌驾与一切之上
8.你们冷血,没有一点同情心
错了,不是我们冷血,是法律本就不可容情,对于药,我也有怜悯,但即使我是药的同学,我也认为他应该被判处死刑,因为我们寻求的,只是法律的公正
9.大学生撞死一个村妇有什么了不起
这个理由是我看了以后最义愤填膺的,人与人之间,金钱,生活质量,社会地位都可以有高低之分,只有生命,是众生平等的,你们因为这样的理由将人分为三六九等,足以体现你们的浅薄和无知,你们也不是世界首富,那你们跟那些地位比你们高的人比起来是什么,是一条狗吗
darknessdawn 2011-4-23 19:04
其实药家鑫很可怜,我不知道究竟是在怎么样的环境才会造就像药家鑫这样的人:当撞到人之后不是关心受伤情况,而是直接将人捅死。用丧心病狂来形容并不为过。
但是死刑什么的又有什么用呢,说句不好听的话,死刑就是用一个人的死来换取大多数人的安心而已,简言之:杀个人做做样子。该吓到的早就已经吓到了,没被吓到的自然是吓不倒的。
至于赔偿,说实在的也只是安慰作用,能用赔偿来起到安慰人心的作用总比用杀人来安慰人心好,毕竟人命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杀人者是人,被杀人也是人,逝者已去,生者犹存。
flyingaway12 2011-4-24 18:57
罪有应得是必须的,要不然有钱有权的人会更加猖狂,就好像清朝的议罪银制度,你让他们知道了,我犯了事有银子兜着就会更加肆无忌惮的贪污,如此循环,太可怕
tolce 2011-4-24 20:02
社会正义何在?国家前途何在?不过大家能想这些,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个社会出大问题了。
zhangjie126 2011-4-24 20:08
做错了事儿就应该得到惩罚,我以为。如果每个人做错了事儿,都可以拿其它的东西来补救,那么还要法律做什么。赔偿,只是一方面,也是惩罚的一部分,如果说杀个人,救治偿命那我觉得还好了。正因为杀了人不知偿命这么简单,还要做出相应的赔偿,而且不单单是这样,作为药家鑫的父母,还要忍受社会给他们的舆论压力。我并不是说他的父母有什么错,但是药家鑫能成为这样他们还是有一定责任的。电视上报到说,他们也只是普通的工薪家庭,但是我只说了两个字 放屁 工薪家庭给儿子买15w左右的车?反正我家是买不起。最后说一句,事在人为,公道自有定论。
ily1314 2011-4-25 03:08
这个事情还要争论不休,有点痛心。
朱总理说,我们绝不以丧失良知来获得经济的发展,那么楼主是不是以丧失良知来获得生活的物质满足呢。
之前看大宋提刑官,宋慈老爸用死留给他一个句很简单的话:人命大于天。
在拯救大兵瑞恩里面,那么多人费劲辛苦去救一个人,为了什么,按照楼主的看法那简直就是浪费。
“尊重生命”这是我们必须有的良知,如果这种良知丧志了,实在想像不到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而如果政府或者大众又鼓励这种沆瀣之气泛滥,真是国将不国了。
azm113 2011-4-27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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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feng 2011-4-27 21:51
判了!
死者家属也说了,不会去追要赔偿,让药家的人明白:农村的人并不难缠!
我觉得,这个已经回应了楼主的观点
依依风尘 2011-4-28 01:01
如果象作者写的那样,那天下的有钱人就可以随便杀人了,反正只要赔钱就可以免死,甚至赔了钱连牢都不用做了(又帮zf省钱,zf又可以有收入),呵呵,很乱啊!
对了,这种案件不是应该提起公诉的吗?而且属于恶意犯罪,民愤极大的那种!
[[i] 本帖最后由 依依风尘 于 2011-4-28 01:07 编辑 [/i]]
icekissfire 2011-4-28 01:42
无法赞同您的观点
也许你的出发点是不错的,替受害者家属考虑了他们的实际问题,但是他们并不会领你的情啊。药家鑫之所以该死,是因为他对别人珍贵生命的无情践踏和漠视,把金钱的价值凌驾于生命之上,所以才会酿成这样的后果,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是有钱就能换回人命么?换不了的,如果真的可以,我相信受害人家倾家荡产也希望把死者换回来。试问你站在受害人家属的角度上,自己的亲人被这样残害致死,你能忍受得了心中的愤怒和悲伤么?拿钱来搪塞或许更让你觉得是种污辱吧!
mkk333 2011-4-28 01:55
人犯错应该受到惩罚,这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前提,人类社会将解体。
至于怎么惩罚,我反对死刑,毕竟对于任何人来说,生命是上帝赋予的,作为我们凡人没有权力剥夺任何人的生命。
而在中国由于法制的不健全,对于某人来说如果判其死缓那么最多15年就可以获得释放,那么是对受害人的不尊重,所以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制度,就本案来说我支持药家鑫的死刑判决。如果我们的法律有终身监禁,且在20年内不得假释。那么我不支持死刑。
duolabmengbbb 2011-4-28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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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乌鸦 2011-4-29 15:51
楼主这观点。。。?如果杀一个人都可以靠经济赔偿来弥补的话还要法律来干嘛,真这样的话,会不会就有人想——“等我有钱了也杀个人试试”?
keby123 2011-4-30 00:21
这案子主要是性质问题,你拿到了钱,犯人就可以逍遥法外。钱不是那么万能的,失去亲人的痛苦是金钱无法弥补的。其实楼主自己想想,如果你被车撞了,肇事者看你没死,下来把你捅死。你家人选择拿钱而结束这件事,九泉之下的你是否会瞑目呢?如果药他没被判死刑,那我们以后被车撞了是不是得赶紧跑,得小心肇事者下来把你捅死:sleep
xurishengchina2 2011-4-30 08:41
大众对这件事情的围观态度、以及网络上几乎铺天盖地的一片“药家鑫必须死”的态度,其实正是大众为自己以后的安全而担忧啊。大家都怕如果最后药家鑫没死,这种离谱的事情发生过后,对中国法律来说就是开了一道口(虽然这道口已经被开过很多遍),以后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谁来保证?正像网上大家所调侃的,以以后被车撞了以后,应该“紧闭眼睛,大喊我什么都没有看见,然后转身爬开”,此案已经造成如此影响,幸而药已被判死刑,虽然不知道最后结果怎么样,但至少这一次法律站在了人民大众的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