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shanmai 2010-6-6 14:18
说明现在的世界确实太不和谐了,大家都觉得当官的是坏人
kxcat 2010-6-6 17:13
不了解情况,不予置评
但是凶手这么疯狂的枪杀这么多人也不太对劲吧
毕竟冤有头债有主
SENLIN 2010-6-6 20:23
如果我有枪,我也去杀,虽然被杀的人没有得罪我,但是他们的整体我恨,杀的好!
harryxhl 2010-6-6 20:28
已经烂透了的根子就是要用非常手段去铲除!:excellence
maikolo 2010-6-7 12:24
被告是福!!
这个事件老子感同身受!十多年前我家和邻居发生冲突,本来明摆着是邻家无赖,结果到了法院判我家输。到遵义中院讲,那狗鸡巴的罚官凶得跟嫖客干小姐时的鸡巴一样,厉害得很,冲我们一通吼!杂种!
总结:对中国法院,或在中国打官司,当原告太辛苦,很受伤,很冤屈。奉劝各位,宁当被告,勿当原告。简言之,被告是福!!!
maikolo 2010-6-7 12:27
被告是福!
杀得好啊,杀得少!中国的法官至少一半以上,是披着羊皮的狼,它们都是嫖客的鸡巴日的臭B生出来的怪胎。
如果“凶犯”不死,那他一定会成为被告,他有福了。在中国,成为被告比当原告好啊,强百倍!
maikolo 2010-6-7 12:29
乱世用重典!
乱世用重曲!大家一定听过这句话,可在一般意义上,这话是统治阶级用来镇压老百姓时常说的,用在这里,用在被杀的这帮“罚官”身上,也适合。对它们,在这个乱世,就该用冲锋枪这样的重典!
冷月娜娜 2010-6-7 13:44
大快人心,我也是叫好的一个.只要和法院打过交道的人,甭管原告被告,相信内心都是一个字'黑'.活该
superjeson 2010-6-7 14:48
我本来是不会叫好什么的,但是有听说在法院门口居然有很多附近的居民又是鞭炮庆祝,又是花圈纪念枪杀者的,可见这个法院的名声有多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