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fwffg003 2010-2-24 14:18
社会进步,人在也进步,现在买卖机制很全面嘛
jiahailiang 2010-2-24 14:25
这个世界真是变化快,其实我觉得男的也不亏1000元你上的是良家又不是小姐。
toodoo 2010-2-24 14:28
一次性生活就要多支付1000元,这个也不太符合行情吧。
jcfboy 2010-2-24 14:29
以前在电影里看到的剧情现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是人类学习能力太强,还是我们都堕落了
黯淡时光 2010-2-24 14:41
前面说了:王军保证不做陈琳琳不愿意的事。
既然做了就该给钱。不过貌似女的也没受到强迫,是自愿的吧。
moshengren123 2010-2-24 15:00
回复 1楼 的帖子
这也行啊。。。这个世界的怪事越来越多了。。。
15327018006 2010-2-24 16:06
我认为这件事情,那个女多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你既然租了就应该多付钱呀。
leeck 2010-2-24 16:19
女的不如做鸡算了,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还想多收钱,骂自己呢,
男的也毛病,有‘魄力’,早干吗去了,律师绝对是个包袱,抖得漂亮,
说相声得了,省着光靠郭德纲硬撑着,借用本山的话:这个社会太疯狂了
victoryer 2010-2-24 16:30
哈哈,这让我想起周星驰电影 九品芝麻官 里豹头的话“我玩完她不给钱就不算卖了”。 我前几天才跟家里开玩笑说下次租个女友回来,家里急了。
littlefrog 2010-2-24 16:48
“两人发生性关系后,陈琳琳以此索要费用,就涉嫌卖淫了” 律师说的对!
8a885588 2010-2-24 17:16
这事都有?还不如找个小姐,想干也不用花这么多票子吧?
jkk111 2010-2-24 17:18
希望皆大欢喜吧!不过由生意而变质为性关系,这不是当事人公私不分了么?两人都不应该。我相信两人都没有性交易的初衷,但是从过程及结果看,女方却有向此发展趋势,不值当不理智。
jimi899 2010-2-24 17:25
还是套用一句老话,无论什么奇怪的事情,只要你想一下你在中国,然后就会觉悟了
小阿鬼 2010-2-24 17:35
不如直接找个漂亮的小姐回家多好,没心理负担,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反正是假的而已。
supergzh 2010-2-24 18:54
租女友早晚会出事,不是在父母前露馅,就是两个人之间假戏真唱
click1982 2010-2-24 19:03
OMG.1000块一次。也不便宜啊。或许那女 的是故意要搞的?为的就是这1000块
静聆山月 2010-2-24 19:06
又不是强奸,你情我愿的,当初没讲好的话,那这女的只能自认倒霉。谁让你同一人家惹祸的根进你的祸水呢,出事了才想起来,晚了
漠漠无吻 2010-2-24 19:09
这女的绝对不是什么好鸟,应该就是卖淫的。日进300,小姐的收入都没这么多。
superpolin 2010-2-24 20:40
不就1000嘛,给她,让她卖,这个叫不懂尊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