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不该被禁止
当下公民的监督渠道有限、监督权尚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人肉搜索无
疑成为发挥网络监督作用中的中坚力量。通过人肉搜索,将某些人的特权、
不道德、违法乱纪行为曝光于网络,深入挖掘当事人的背景,最终通过对相
关部门或人员施加舆论压力,促成事件得到公正、合理、正义的解决。从「
铜须门」到「虐猫事件」再到「我爸是李刚」事件,都反应了「人肉搜索」
在加强社会监督伸张社会正义方面的力量。
「我爸是李刚」折射出的我们现存社会下的某些「特权」行为。而平等
自由的社会是绝不允许有这些「特权」存在的,网民们很快又对肇事者进行
了一番「人肉」。很快,肇事者的身份、背景等被挖掘出来,曝光于网络。
虽然这件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了,肇事者得到惩罚,尽管对其的量刑,外界有
所争议。我们姑且不论其量刑是否合理,我们从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来看,
如果没有网络进行「人肉」,没有众多眼睛盯着事态的发展,没有如此大的
舆论压力,这个事件又该如何了了呢?结果又是哪般呢?
「人肉搜索」尽管强大,但并不能解决问题本身。拿「虐猫事件」来说
「虐猫事件」引起的轩然大波并没有因当事人遭「人肉」后受公众的谴责而
终止,相反,有人正是利用事件所引起的极大关注度而一手策划了「虐兔事
件」,进行炒作以赚取点击量从中获益。我们可以看到,人肉搜索只能对事
件的始作俑者进行曝光,但并不能遏止类似事件的发生。要从根源上遏止类
似事件发生,就要求相关部门进行立法。在这里也可以看出,人肉搜索它只
是一个工具,而真正的解决途径只能是有效的立法和执法。
人肉搜索作为一个工具,充满了争议,在发挥监督功能的同时也因为其
缺乏规范而出现很多问题,有人谴责其侵犯个人隐私,成为一种「网络暴力
有政府实施或计划实施立法禁止人肉搜索,但我并不认为人肉搜索应该禁止
禁止人肉搜索也许在某程度上有助于保护个人的信息,但它同时也切断了一
个强大的加强社会监督揭露丑恶的途径。我认为,不需要刻意去禁止人肉搜
索,因为我相信,它是现阶段的一种特殊舆论监督渠道,它会被完善的法律
制度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所吞噬。当我们国家相关制度健全,法律完善,执法
有效的时候,人肉搜索将会退出网络世界。
但当一切还没有来临,我们需要人肉搜索的存在来捍卫公众利益的同时
也需要把握一个尺度,如果我们难以把握这个人肉尺度时,我们或许可以把
自己想象成「被人肉者」,在公布传播当事人个人信息或者参与对当事人讨
伐谩骂时,慎重思考一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觉提高素养,才能让
人肉搜索发挥更多作用。
[ 本帖最后由 sosoarea 于 2011-6-15 22:07 编辑 ]